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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“宝飞龙杯”全国钓鲫PK擂台赛

比赛章程

    

一、   比赛日期: 2008年 3 月 29--30 日

二、   比赛地点: 山东威海          标准竞技比赛专用池

三、   比赛人数: 仅限192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四、   报名费用: 300元(含全国钓鱼邀请赛)

五、   比赛项目: 3.6米手竿钓竞技标准塘放养白鲫鱼尾数淘汰赛。

六、   比赛方式:  在两天内以分组淘汰比赛方式进行,运动员需经初赛、复赛、决赛、总决赛、排名赛五场次比赛,决出成绩最好的前12名,才能取得奖金和奖杯。

1、
  初赛:192人分成48组,每组4人,共用时120分钟,比赛分4小节,30分钟为一小节,每节顺时针方向换一次位置,在第一三节不数鱼,第二四节数鱼,以两次鱼获尾数之和为成绩依据。每组录取鱼获尾数多的前两位出线,共取96名。进入下一轮复赛。

2、
  复赛:96人分成24组,每组4人,共用时120分钟,比赛分4小节,30分钟为一节,每节顺时针方向换一次位置,在第一三节不数鱼,第二四节数鱼,以两次鱼获尾数之和为成绩依据。每组录取鱼获尾数多的前两位出线,共取48名。进入下一轮决赛。

3、
  决赛:48人分成12组,每组4人,共用时120分钟,比赛分4小节,30分钟为一小节,每节顺时针方向换一次位置,在第一三节不数鱼,第二四节数鱼,以两次鱼获尾数之和为成绩依据。每组录取鱼获尾数多的前两位出线,共取24名。进入下一轮总决赛。

4、总决赛:24人分成6组,每组4人,共用时120分钟,比赛分4小节,30分钟为一小节,每节顺时针方向换一次位置,在第一三节不数鱼,第二四节数鱼,以两次鱼获尾数之和为成绩依据。每组录取鱼获尾数多的前两位出线,共取12名,进入下一轮排名赛。

5、排名赛:12人为一组,共用时180分钟,比赛分6小节,每30分钟为一小节,每节顺时针方向(单号对单号,双号对双号)换一次位置,在第一三五节不数鱼,第二四六节数鱼,以三次鱼获尾数之和为成绩依据。比赛结束后按各运动员所钓鱼获尾数之和顺序排出第一至八名。

五、比赛规则:

    1、运动员将统一着装,统一进场,统一换位

    2、比赛指定鱼类以“鲫鱼”一种为准。运动员自钓自存自取。

    3、运动员自备钓具,限用长度为3.6米(+-5厘米)钓竿一支,限用钩2枚,绑法不限,但禁止使用倒刺钩垂钓

    4、经抽签决定组别及钓位。

    5、钓鱼的位置应由组委会依该组的人数划分界限,运动员不可越界垂钓,钓点不得少塘边算起3.6米。

    6、换位方法:以面向鱼塘依顺时钟方向移动。

    7、换位时间:单数节5分钟,双数节10分钟,愈时不候。

    8、比赛未开始前,禁止测试浮标浮力和水的深度。

    9、比赛进行中,有懈怠比赛行为发生时,经裁判组确认后将同时取消懈怠方与收益方的比赛资格。

    10、比赛中鱼饵自备,不得串饵,每小节休息期间运动员都不得外出或在场内交换鱼饵,不得在鱼池取水泼水,每节的最后5分钟不得更换鱼饵作钓,掉在地上的鱼获必须先捡取进护后方能出下一竿。

     11、运动员离开钓位必须举手申请。

     12、比赛停止哨音响起时,运动员应即时扬竿收线停止垂钓,未入护口之鱼获不计数。

   六、违规处罚:

           违反以上所述规则中任何一款,将罚加1分(即该场排名下降一位)!违反两次者取消比赛资格。

七、计分方法:

        1、比赛指定鱼类以“鲫鱼”一种鱼类为准,不计大小均以尾数为第一成绩依据。

        2、尾数相同时:以同组内运动员间5分钟,5尾鱼的限时限量PK法所钓鱼获为第二成绩依据,即:5分钟内最先上5尾者为胜,5分钟内任一方都未能上5尾的以各运动员实际上鱼尾数为准;尾数再相同时,以上鱼即时死亡法作最终裁夺,即:同一时间作钓,先上鱼入护者胜出!

八、名次与奖金:

第一名:奖金 10000  元,奖品:30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

第二名:奖金 3000   元,奖品:20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

第三名:奖金 1000   元,奖品:1500  元,        奖杯一座。

第四名:奖金  500   元,奖品:10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

第五名:奖金  500   元,奖品:10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

第六名:奖金  500   元,奖品:10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

第七名:奖金  300   元,奖品: 5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

第八名:奖金  300   元,奖品: 5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        

第九名:奖金  300   元,奖品: 500  元,        奖杯一座。

第十名:奖金  300   元,奖品: 5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

第十一名:奖金 300  元,奖品: 5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

第十二名:奖金 300  元,奖品: 500  元,        奖杯一座。

九、参赛运动员最后确认日期为三月27日(以收到参赛费为准)!

十、本次比赛将设有三人组成的仲裁委员会,运动员对裁判组所作出之判罚有异议的,可在每场赛后的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逾期无效;仲裁委员会所作出之裁决为最终判决!

本次比赛最终解析权归“宝飞龙钓具有限公司”所有

2008“宝飞龙”杯钓鲫PK擂台赛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1月2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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